关于开展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2 点击数:

根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生辅修管理规定》(山石院发[2023]2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我校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申报条件:

1)主修专业必修课全部及格,且学有余力

2)主、辅修专业于不同专业类;

3每名学生只允许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4满足招生专业规定的其他学业条件。

二、招收专业

学院

辅修专业

人数

石油工程学院

石油工程

40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

法学

30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

汉语言文学

30

三、申请与考核

学生查询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辅修专业招生实施细则(招收对象、名额、报名和遴选办法、课程学习要求等),按时提交材料和参加相关环节的考核工作。

四、日程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2日-65

相关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布辅修专业申报实施细则

65-67

学生按照招收学院要求通过教务系统提交申请

68-615

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遴选、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见附件1),并报教务处审核

616-621

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教务处

2023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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