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生辅修管理规定》(山石院发[2023]2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我校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申报条件:
(1)主修专业必修课全部及格,且学有余力者;
(2)主、辅修专业应属于不同专业类;
(3)每名学生只允许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4)满足招生专业规定的其他学业条件。
二、招收专业
学院 |
辅修专业 |
人数 |
石油工程学院 |
石油工程 |
40 |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 |
法学 |
30 |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30 |
三、申请与考核
学生查询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辅修专业招生实施细则(招收对象、名额、报名和遴选办法、课程学习要求等),按时提交材料和参加相关环节的考核工作。
四、日程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时间 |
工作内容 |
6月2日-6月5日 |
相关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布辅修专业申报实施细则 |
6月5日-6月7日 |
学生按照招收学院要求通过教务系统提交申请 |
6月8日-6月15日 |
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遴选、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见附件1),并报教务处审核 |
6月16日-6月21日 |
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
教务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