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学分互认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9月5日-9月9日
二、面向对象
2022-2023-2学期校际交流学生和学籍异动(复学、转专业、留级等)学生。
三、操作流程
为保证申请的有效性,请学生在申请前提前测试,务必保证数字校园账号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校园内的,可通过校园wifi(山石无线)直接登录数字校园、企业微信或“乘方教务APP”进行选课,其他方式均须通过VPN进入教务系统后选课,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点对点通知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分互认。
2.学院重点审核学生提交的互认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根据以下条件选择适当的互认方式:
1.已修免修:原课程(已修读且成绩合格)与现培养方案课程,学分差在1分以内、学时大致相同、课程性质一致,选择业务办理-免修申请-已修免修进行互认。
2.未修免修:退伍复学学生的体育、军训、军事理论等课程,选择业务办理-免修申请-未修免修进行互认。参加校级交流的学生成绩未直接赋分的,上传山东科技大学开具的成绩证明作为附件,选择业务办理-免修申请-未修免修进行互认。
3.成绩转换:需要变更修读方式(必修、专选)的课程,遵循“必修可以转换成专选、公选”、“专选可以转换成公选”的原则,选择业务办理-成绩转换进行互认。例:由学前教育转入应用化学,在原专业修读舞蹈课程,可通过成绩转换互认为公选课程。
4.特别注意:因教学计划变更,一门课成绩互认为两门课成绩,如大学物理[2-1](含实验)互认为大学物理[2-1]和大学物理[2-1]实验,大学物理[2-1]需申请已修免修,大学物理[2-1]实验需申请未修免修。
二、超过规定时间本学期不再办理学分互认。
如果问题,请咨询7396191
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