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2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标准:达到对应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别修读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二、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三、审核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审核第一阶段:5月22日-6月6日

各学院对毕业生逐一进行审核,审核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漏科、漏考、缺考等成绩缺失情况;

2.休复学、延长学习年限等学籍异动情况;

3.学分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4.受处分的学生,按照受处分时的学位授予办法执行。如申请学位,须填写《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审核并填写2025届受处分学生学位资格学院审核情况表》(附件2)。

各学院6617点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附件1)、2025届受处分学生学位资格学院审核情况表》(附件2)和XX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学位审核结果上报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签章)报教务处。

(二)审核第二阶段:6月10日-6月13日

各学院结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再次审核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各学院61317点前将更新后的《2025届受处分学生学位资格学院审核情况表》(附件2)和XX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学位审核结果上报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签章)报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把审核关,杜绝差错,毕业主修审核的流程参看流程图(附件4),在审核时,如发现系统中主修毕业审核结果与学院实际审核结果不一致等情况,要分析情况,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二)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是一项关系毕业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坚持系统审核与人工审核相互印证的原则,严格审核毕业生的毕业和学位数据,确保各项数据精确无误。

 

教务处

2025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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