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1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6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生信息及照片校对

1.信息核对。学生须于5月15日前通过教务系统完成个人毕业生信息的核对;涉及政治面貌修改的,需联系辅导员进行审核。对于去向不明的学生,学院应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教学秘书需重点核查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确保其准确、完整。

2.照片核对。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已于上学期结束,为确保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学信网学生信息一致,避免出现差错,各学院应在即日起组织学生核对学信网照片和教务系统照片等个人相关信息,并于515日前完成。

3.照片报送。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核对后,如照片有误或没有照片,请将错误信息、无照片信息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报送至各学院教学办公室。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教务系统照片修改工作(照片大小为40k,分辨率480*640),确认照片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将以学号命名的电子版照片提交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成绩维护

1.成绩记载。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如实记载学生成绩,不得任意删除或修改,切实保证成绩真实完整。

2.成绩审核各学院应于5月30日前对所有毕业生进行成绩核对与维护,为毕业生成绩审查做好准备。

、毕业学位授予标准

1.毕业标准:2026届毕业生须达到对应年级《本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本专业各类课程修读学分及素质拓展学分要求。

2.学位授予标准:根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山石院发〔2026〕5号)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核。

审核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审核:5月18日— 6月5日

1.学士学位申请。所有拟申请学士学位的2026届毕业生,须用黑色中性笔手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粘贴学历照片,并提交至所在学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2.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核查。核查学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包括漏科、漏考、缺考等成绩缺失情况。

3.学籍异动情况核查。核查休学、复学、延长学习年限等学籍异动情况,确保学籍状态准确。

4.处分情况核查。在校学习期间曾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处分解除后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5.审核结论告知。各学院完成审核后,须将审核结论(含欠学分情况、是否达到毕业要求)书面或系统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告知其如需申请留级、结业或肄业,须按照本通知第六部分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6.初审材料报送。各学院应于6月5日17:00前将《XX学院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结果上报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签章))报至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210何老师处。

(二)第二阶段审核:6月8日— 6月11日

1. 各学院结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再次审核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

2.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各学院于6月11日17:00前将更新后的《XX学院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结果上报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签章)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仅报送纸质版(签章))报至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210何老师处。

说明:附件2终审上报表为证书制作和学位授予的核心依据,须准确填写每名学生的结论及关键信息。

五、异议申诉

1.学术复核:学位申请人对论文评阅、答辩等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于5日内组织专家复核,复核结论为最终决定。

2.复核申请:学位申请人对不授予学位等决定有异议的,在收到决定后10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5日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以上申诉均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留级结业、肄业情况处理

(一)留级

1.申请条件

不能正常毕业且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可申请留级。

2.处理方法

(1)申请留级的学生须填写《留级申请书》(附件3),并在《欠学分学生学籍处理汇总表》(附件4)中学籍处理栏填写同意留级,学生本人签字并摁手印确认。学院汇总后填写《XX学院留级学生汇总表(毕业生用)》(附件5)报送教务处。

(2)留级学生享受在校生待遇,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3)留级手续须在批准后1周内办理完毕,逾期不予办理并参照肄业进行处理。

(二)结业

1.申请条件

毕业资格审查时,获得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3/4以上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结业。

2.处理方法

(1)申请结业的学生须在《欠学分学生学籍处理汇总表》(附件4)中“学籍处理”栏填写“同意结业”,学生本人签字并摁手印确认。

(2)结业后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可返校完成相关课程修读。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时间、获学位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

(3)若结业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无法补齐所欠学分,将做永久结业处理。

(三)肄业

1.申请条件

未达到结业要求且学满一学年以上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2.办理方法

申请肄业的学生,须在《欠学分学生学籍处理汇总表》(附件4)中“学籍处理”栏填写“同意肄业”,学生本人签字并摁手印确认。

(四)工作说明

1.各学院应于6月12日前,将《欠学分学生学籍处理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章))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学生逾期未作出选择的,学院应主动联系、留痕记录;经联系仍不确认的,由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报学校审定。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把审核关,杜绝差错。主修毕业审核流程见附件6,在审核时,如发现系统中主修毕业审核结果与学院实际审核结果不一致等情况,要分析情况,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二)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是关系毕业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坚持系统审核与人工审核相互印证的原则,严格开展审核工作,确保结果精准无误。

(三)各学院应在审核工作启动前,将本通知相关内容(尤其是学位申请截止时间、异议申诉流程)通过班会、公告栏等方式告知每一位2026届毕业生,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情。



附件

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2.XX学院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结果上报表

3.留级申请书

4.欠学分学生学籍处理汇总表

5.XX学院留级学生汇总表(毕业生用)

6.主修毕业审核流程图(学生查询)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6年511

【一审:何蔓    二审:王劲松   三审:杜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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