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1学期开放性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2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推进实验室全面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现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所有实验室(含机房)。

二、开放形式

1.全天开放:实验室实行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开放运行管理模式;

2.定期开放:实验室视实际情况确定固定的开放时间;

3.预约开放:实验室根据提出预约申请的学生人数、实验内容、实验用的设备等,统筹安排学生在预定时间内进行实验的开放模式;

4.阶段开放:实验室可根据需要在某一时间段集中开放。

三、开放内容

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包括以下六类项目

(一)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主要面向高年级学生,招收部分优秀学生作为科研助理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被招收的科研助理要服从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安排,按时参加相关活动,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实验室吸纳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创新实验,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已立项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均可申请开放实验室完成项目任务。

(三)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项目:学校组织或批准学生参加的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项目可申请开放实验室进行相关设计、训练、准备等活动。

(四)学生自主科技创新项目。学生可以结合实验室的条件,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自拟科技活动课题、自己设计方案、自行联系指导教师开展的实验项目。学生自拟项目须经指导老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计算机应用技术开放实验项目:针对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嵌入式系统设计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活动。

(六)实验室自行设计开放实验项目。实验室自行设计提供的实验教学大纲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创新性自选实验项目,以培养学生的动手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能够启发学生创新思维的实验项目。

四、申报流程

1.教师填报。开放性实验室负责人组织相关授课教师充分研讨并填写《2024-2025-1学期开放性实验室统计表》(附件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开放性实验室申报表》(附件2)《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3)。

2.学院论证。学院内部对实验室开放的可行性和开放实验项目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3.提交备案。学院将论证通过后的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五、申报要求

理工科学院至少申报8个开放性实验室,教师自行设计的开放实验项目不少于3个(可分布在不同的实验室);文科学院至少申报3个开放性实验室,教师自行设计的开放实验项目不少于2个(可分布在不同的实验室)。

六、管理要求

1.各开放性实验室应根据学生水平、实际需求及实验室实际状况,确定开放内容,并编制相应开放指南,包括实验室功能、开放时间、指导教师、拟开实验方向等,并在教务处和学院官网向全校学生公布(格式参照附件5)。

2.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秩序及安全管理工作,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的使用给予指导。

3.学生凡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实验活动,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附件4),经审批同意后按照要求进行实验。

4.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色建立健全的开放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包括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准入要求、学生的管理和安全、以及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职责等。同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过程性资料存档和相关设施条件的准备工作。

七、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开放实验室和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相关教师,精心设置一批高质量开放实验项目

2.注重质量。开放实验项目要充分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学院应积极鼓励教师将各级科研项目转化为开放实验项目。坚持动态调整,强化审核监管。

3.不定期抽查。学校将不定期对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抽查、考核,组织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实验室开放有序、高效。各学院每学期要对实验室开放情况及效果进行书面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八、材料提交

请于10月28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308办公室。





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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