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巩固、推广重点课程三大计划建设成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0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进一步巩固、推广重点课程三大计划的建设成果,总结归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典型做法,以便更有效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转变教育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重点课程三大计划建设成果收集,与典型教学案例的推广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清单填报

1.填报要求。各学院组织本次论证为“优秀”与“同意认定”的课程做好《重点课程三大计划成果清单》的填报工作,填写数据需具备相应的支撑材料,学院对数据的填报与支撑材料负责审核,做好支撑材料的汇总归档工作。未通过认定的课程在后续课程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结合相关内容的建设与梳理。

2.报送要求。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重点课程三大计划成果清单》的电子版(excel版)和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69437637@qq.com。

二、典型案例推广

1.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制定《典型案例推广示范实施方案》,推广示范本次评审过程中认定为“优秀”的课程,方案中应包含但不限于教学设计展示、组织教师观摩示范课堂、完成课堂实录与说课录制。

(2)典型案例的教学设计与示范课堂应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与内容特色,展示了典型的案例式、项目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充分采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开展混合式教学。

(3)观摩课时长为45-50分钟,视频要求参照山东省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视频要求;说课视频为3-5分钟,单独录制。

(4)学院应重视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加强新闻报道。

(5)学校结合各学院的推广示范工作,择优组织特色性强的案例进行展示。

2.报送要求。

(1)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典型案例推广示范实施方案》的电子版(word版)和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69437637@qq.com。

(2)各学院于11月1日前将典型案例推广示范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计、视频、新闻稿链接等)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569437637@qq.com。

教务处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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