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及推荐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评选2020年校级教学名师及推荐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8年以上的教师均可参评。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鼓励教学工作优秀且在校企合作或产学研结合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教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二)基本条件

申报人近5年面向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学生评教在本学院同级教师中排名前50%。

(三)业绩条件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中石大胜院发〔2020〕50号)(附件5)执行。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择优推荐。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基础科学学院可推荐3人)。

3.学校评审。学校对申报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评选不超过10名校级教学名师,并推选1人作为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

4.公布结果。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评选工作,认真组织选拔推荐工作

2.各学院于12月27日下午4点前将《2020年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一份)、《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附件4)(一式三份)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的教学论文、成果、论著、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69437637@qq.com

3.学校将对获奖教师给予奖励表彰,同时加强过程管理和考核,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于淼、贾伟玲,电话:73961877396875。





教务处

十二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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