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近两个学期实验(上机)课程及实验(上机)项目开出情况全面复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6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为准确掌握实验(上机)课程及实验(上机)项目开出情况,结合近期检查,现开展近两个学期实验(上机)课程及实验(上机)项目开出情况全面复查工作,具体复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2023-2024-2学期2024-2025-1学期所有本学院开设的课内实验、独立设置实验课。

二、复查方式

由学院自行组织,将复查结果报送教务处。

三、复查依据

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安排表、学生实验报告、实验室运行记录、实验指导书或讲义等材料。

四、计算方法

(一)实验教学大纲是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的依据,应按开课任务按时开出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学时、数量、内容),学生要有相应实验报告,实验室有相应运行记录。

(二)实验开出率的计算公式

实验开出率=(课程实际开出项目数量/课程计划开出项目数量)*100%

实验开出率=(课程实际开出项目学时/课程计划开出项目学时)*100%

注:上述计算结果均为100%,开出率才能认定为100%。

课程计划开出项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应开出的实验项目。

课程实际开出项目:实际开出的实验项目,以实验教学进度安排、学生实验报告、实验室实验记录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开出情况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复查工作。

(二)请于10月23日前,将《近两个学期各学院实验项目开出情况复查表》(附件1)和《近两个学期各学院实验开出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308办公室。

(三)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将对附件1和附件2中的数据进行重点抽查。


联系人:杜阳阳   杜春安    联系电话:7396013



教务处  

2024年10月16日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电话:0546-739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