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上机)(以下简称实验)和实习(实训)教学环节的规范性,提升学校实践教学质量,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和近期的检查,现决定开展实验(上机)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实验教学:2023-2024-2学期和2024-2025-1学期所有本学院开设的课内实验、独立设置实验课。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各学院所有实践教学基地,重点检查合格评估供专家考察的基地。
二、检查内容
根据教学合格评估要求,实验教学主要检查实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三性实验项目设置情况、实验开出率、实验室运行记录、考核评价方案(标准)合理性、教学指导书(讲义)编制、过程性评价资料(如实验报告、设计图等)的批阅情况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主要检查基地数量是否充足、实习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过程性评价材料(如日志、周志、实习报告等)的批阅情况、考核评价方案(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实践教学基地考察材料的完备性等。
三、检查材料
实验教学:
1. 近两个学期所有实验教学课程大纲
2. 近两个学期所有三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和汇总表
3. 近两个学期实验项目开出情况复查表和汇总表
4. 所有本学院教学实验室利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此项还需提交电子版)
5. 被抽查课程实验室运行记录表
6. 被抽查课程考核评价方案(标准)
7. 被抽查课程教学指导书(讲义)
8. 被抽查课程学生实验报告、设计图等过程性评价资料
9. 被抽查课程成绩单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1. 学院所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核查表
2. 相应实习课程教学大纲
3. 相应实习课程一站式服务平台里的教学计划、教学日历、预算表、结算表、课程总结
4. 相应实习课程考核评价方案(标准)
5. 相应实习课程日志(周志)、实习报告等过程性评价材料
6. 相应实习课程成绩单
7.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现场考察准备情况,工作及材料清单见附件2
四、工作安排
10月28日公布抽查实验课程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名单;
10月29日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308办公室;
10月30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阅。
联系人:杜阳阳 杜春安, 联系电话:7396013。
教务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