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学校各专业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依据“实验教学为主,兼顾创新教育”的原则,按照“补充薄弱、解决急需、完善配套、突出重点、避免重复”的思路切实做好2023年度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1.重点支持新办专业和实验条件薄弱专业急需的教学实验室建设,同时向省级一流专业、校级骨干专业有一定倾斜;
2.重点支持现有实验室的升级、扩建,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含软件,下同)批量更新、添置;
3.重点支持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课程所需教学实验室;
4.鼓励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筹备建设。
二、建设范围
1.新建教学实验室;
2.升级、扩建教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购置。
三、基本要求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2.建设项目所对应的课程设置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基本具备实验教学相关资料,如课程大纲、实验室教学计划安排表等;
3.建设项目要技术论证充分,专用场地落实,公共设施、技术人员齐备,预算合理、详尽、准确,仪器设备先进,质量规格、技术参数、功能要求明确、具体、规范,经过安全评估,安全措施到位;
4.办公耗材类不宜列入采购清单,但实验仪器必须的配套设备(如家具类、空调类、组网类等)除外;
5.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排污、放射、辐射、防震或其它特殊要求)和配套设施特殊要求(水、电等);
6.项目建设后学生受益面大,使用率高,避免重复、多头建设,杜绝贪大求全。
四、组织程序
为保证2023年度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教学基本建设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并论证,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审批立项。
1.项目申报书的填报。学院应认真组织有关课程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对拟提出的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研讨,提出教学实验室建设需求,牵头组织有关课程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xxx项目建设内容所对应的支撑课程信息表》(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6)、《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评估得分自评表》(附件7);凡单项设备总价超过10万元的,须推荐三个备选厂家(计算机除外),并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报告》(附件3),作为申报书附件。
2.学院论证。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大型精密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进行评审;组织项目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并确定项目排序,以项目为单位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教学院论证会记录表》(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度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排序汇总表》(附件5)。
上述申报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于9月6日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Q:244303948,逾期不予受理。经教务处形式审核通过后,学院专家组、领导签章后报送纸质版至教务处308室。
3.学校评审。各单位需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汇报答辩,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完善。各单位参照学校专家组评审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书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5.审批立项。经过审批的项目,统一纳入学校2023年度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库。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杜阳阳、王贞;联系电话:7396013、7396318 ;邮箱:244303948@qq.com。
附件1:《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xxx项目建设内容所对应的支撑课程信息表》
附件3:《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报告》
附件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教学院论证会记录表》
附件5:《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度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排序汇总表》
附件6:《项目可行性报告》
附件7:《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评估得分自评表》
教务处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