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持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构建与课堂教学有效衔接、有效协同的实验教学体系,不断提升实践教学水平,教务处暂定于9月20日上午8:00在主楼501会议室召开学校2023年度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论证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与会人员:各学院实践教学副院长、各项目汇报人。
二、汇报答辩时间安排: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报、答辩,请各学院按时到达501会议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报、答辩(为减少人员聚集,如前一顺序学院出现延误,请后一顺序学院在508稍作等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汇报单位 |
待定 |
石油工程学院 |
待定 |
化学工程学院 |
待定 |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
待定 |
经济管理与文法学院 |
待定 |
教育与现代媒体学院 |
待定 |
大数据与基础科学学院 |
待定 |
生物制药与护理学院 |
2.各学院分管副院长在本学院项目论证开始前需对学院整体建设规划、每个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实验室预计利用程度等方面进行简要汇报(10分钟以内)。
3.各学院指定专人(一般为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对所申报项目进行PPT汇报答辩,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顺序见《2023年度教学基本建设项目汇报顺序表》(待定)。
三、主要汇报内容:
1.建设的必要性以及目前所具有的申请条件,项目实施后在教学中能够产生的直接作用和预期达到的水平。
2.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达到的技术指标,经费的使用计划及预算。
3.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项目建设内容所对应的支撑课程情况及相关教学计划安排。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情况。
5.务必呈现《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评估得分自评表》中每一项的得分依据(给出数字由来、制度文件等支撑)。
四、材料提交:
1.请各单位于9月19日(暂定)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报PPT以及对应PDF版发送至QQ:244303948。
2.请各单位于9月19日(暂定)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每个项目提交12份(暂定)申报材料至教务处308室,并按照汇报顺序进行排序(双面打印,装订顺序为附件1-4,附件6-7,其中有三份需要签字)。附件5由学院统一提交一份(签字)。
联系人:杜阳阳 王贞 联系电话:7396013 7396318
教务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