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习(实训)是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确保实习(实训)教学效果与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实习(实训)教学安排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教务系统中的实习(实训)教学安排开展本学期实习(实训)工作。开课前一周,组织实习(实训)课程负责人科学制定实习(实训)《课程教学计划》《教学日历》《经费预算》。
2.对于指导非本专业实习(实训)的情况,开课院要加强与学生所在院沟通,避免课程冲突或遗漏。
二、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管理
1.统筹做好实习(实训)教学组织实施。学院应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的组织管理,根据实习(实训)计划选派指导教师,开展实习(实训)动员,明确实习(实训)责任与要求,提前与实习(实训)单位联系和沟通,共同拟定实习(实训)进度计划,做好食宿安排等事宜。
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实习(实训)学生安全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制。各学院要逐级落实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到人,确保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的安全。根据省厅要求,须为每位外出实习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强化实习(实训)教学过程监控。学院应成立实习(实训)工作检查组,对本单位实习(实训)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安全保障措施、计划执行、外出时长是否充足、教师指导、组织纪律、教学过程与内容、考核与成绩评定、实习(实训)效果等。学校将抽查本学期校外实习实训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4.各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实习(实训)期间做好学生的考勤、考核和安全教育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实习(实训)环节的顺利进行。
5.各类实习(实训)成绩记载方式原则上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二级学院要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形式的实习教学,分类制定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做好学生成绩的评定工作。
6.做好实习课程教学资料的归档。具体可参照“关于开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https://jwc.sdipct.edu.cn/info/1186/9948.htm)中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现场考察准备工作及材料清单》(附件3)。
7.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每月填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实习数据。
三、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1.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内涵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实习(实训)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明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思路,主动加强校企合作,拓展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途径,提高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质量和利用效果。
2.规范新建实习(实训)基地流程。各单位应加强对拟建实习(实训)基地考察论证,按照《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好新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其中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学期末,各学院需在一站式服务平台中填写《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3.校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培育与建设。以专业为单位,梳理现有实践教学基地,对标《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评审指标》要求,做好校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培育与建设工作。
四、做好实习(实训)工作总结
实习(实训)结束后,各实习(实训)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填写《集中实习(实训)课程总结》(含实习效果、存在问题、解决措施或建议等内容),对本门实习(实训)课程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各单位应组织各专业进行实习(实训)经验交流,并对本单位本学期实习(实训)工作进行全面统计和分析,形成《学院实习(实训)工作总结》并报送教务处。
五、材料报送
序号 | 上报(上传)材料名称 | 上报(上传)截止时间 |
1 | 23-24-2学期《**学院实习(实训)工作总结》(电子版、纸质版) | 24-25-1学期第4周内 |
2 | 1.24-25-1学期《实习(实训)课程教学计划》(一站式服务平台) 2.24-25-1学期《集中实习(实训)课程教学日历》(一站式服务平台) 3.24-25-1学期实习(实训)课程《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一站式服务平台) | 实习活动开始前一周 |
3 | 1.24-25-1学期《集中实习(实训)课程总结》(一站式服务平台) 2.24-25-1学期实习(实训)课程《实践教学经费结算表》(一站式服务平台) | 实习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 |
4 | 填写24-25-1学期《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并上传对应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扫描件)以及签约授牌新闻、照片(以上均在一站式服务平台填报) | 实时填报、年底汇总 |
5 | 填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实习数据 | 每月月初 |
注:带有“集中”字样的材料只需要集中或集中+分散的实习(实训)课程提交,纯分散课程不
提交。
联系人:杜阳阳 杜春安 联系方式: 7396013
附件1:XX学院实习(实训)工作总结
附件2: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附件3: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校企合作专业共建协议
教务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