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习(实训)是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确保实习(实训)教学效果与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
1.各单位应根据培养方案和各专业特点,统筹安排本学期实习(实训)工作,组织实习(实训)课程负责人科学制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含目的、要求、内容、考核规则等信息)。
2.对于指导非本专业实习(实训)的情况,开课院要加强与学生所在院沟通,避免课程冲突或遗漏。
二、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管理
1.统筹做好实习(实训)教学组织实施。学院应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的组织管理,根据实习(实训)计划选派指导教师,开展实习(实训)动员,明确实习(实训)责任与要求,提前与实习(实训)单位联系和沟通,共同拟定实习(实训)进度计划,做好食宿安排等事宜。
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实习(实训)学生安全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制。各学院要逐级落实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到人,确保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的安全。所有实习实训教学活动的开展必须时刻关注并严格遵循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3.强化实习(实训)教学过程监控。学院应成立实习(实训)工作检查组,对本单位实习(实训)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安全保障措施、计划执行、教师指导、组织纪律、教学过程与内容、考核与成绩评定、实习(实训)效果等。学校将对院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4.各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实习(实训)期间做好学生的考勤、考核和安全教育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实习(实训)环节的顺利进行。
5.各类实习(实训)成绩记载方式原则上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三、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1.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内涵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实习(实训)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明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思路,主动加强校企合作,拓展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途径,提高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质量和利用效果。
2.规范新建实习(实训)基地流程。各单位应加强对拟建实习(实训)基地考察论证,按照《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好新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其中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在本学期末,各学院需在一站式服务平台中填写《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四、做好实习(实训)工作总结
实习(实训)结束后,各实习(实训)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填写《集中实习(实训)课程总结》(含实习效果、存在问题、解决措施或建议等内容),对本门实习(实训)课程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各单位应组织各专业进行实习(实训)经验交流,并对本单位本学期实习(实训)工作进行全面统计和分析,形成《学院实习(实训)工作总结》并报送教务处。
五、材料报送
序号 |
上报(上传)材料名称 |
上报(上传)截止时间 |
1 |
2022-2023-2学期实习(实训)教学安排表 |
22-23-2学期第2周内 |
2 |
22-23-1学期《**学院实习(实训)工作总结》(电子版、纸质版) |
22-23-2学期第4周内 |
3 |
1.22-23-2学期《实习(实训)课程教学计划》(一站式服务平台) 2.22-23-2学期《集中实习(实训)课程教学日历》(一站式服务平台) 3.22-23-2学期实习(实训)课程《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一站式服务平台) |
实习活动开始前一周 |
4 |
1.22-23-2学期《集中实习(实训)课程总结》(一站式服务平台) 2.22-23-2学期实习(实训)课程《实践教学经费结算表》(一站式服务平台) |
实习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 |
5 |
填写22-23-2学期《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并上传对应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扫描件)、《实践教学基地情况登记表》(扫描件)以及签约授牌新闻、照片(以上均在一站式服务平台填报) |
实时填报、年底汇总 |
注:带有“集中”字样的材料只需要集中或集中+分散的实习(实训)课程提交,纯分散课程不
提交。
联系人:杜阳阳 王贞 联系方式: 7396013 7396318
附件1:2022-2023-2学期实习(实训)教学安排表
附件2:XX学院实习(实训)工作总结
附件3: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
附件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校企协同育人框架协议书
附件5: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