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6-06-09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根据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5号),学院将开展2016年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我院获得学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方式
1.教学院(系)推荐。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重在理论创新,各教学院(系)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推荐指标(附件1),择优选拔推荐。
2.学院审核。学院对各教学院(系)推荐的论文进行审核和抄袭检测,将拟推荐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山东省参评。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1)学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1份(含电子稿);(2)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一式2份(含电子稿)。
2.教学院(系)将推荐结果及相关纸质、电子材料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送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杨树林 联系电话:7396201
附件1:2016年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指标分配表.docx
附件2: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教学科研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