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外审抽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鲁教研发〔2022〕4号)、《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山石院发〔2022〕5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严格落实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抽检制度,为切实保障和提高本科毕业设计的质量,学校将对2023届各专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设计送校外专家评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审范围

所有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学校将按所在专业随机抽取2%的毕业设计进行审。为保证评审的可信度,各学院在论文送审中要做好保密工作。具体名单将于531日前公布。在去年教育部抽检结果中存在不合格评价的专业和指导教师将被重点抽查。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五个方面

二、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1.学校抽取抽检名单

教务处5月31日前从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按照2%的比例随机抽取抽检名单。

2.系统导出毕业论文

教务处于5月31日前直接从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导出被抽检的学生论文(无需匿名处理或删减内容,以有检测结果的最新一次为准),请各学院务必于531日下午5点前完成所有论文的查重检测工作若被抽检的学生在系统中无任何有检测结果的论文版本将以论文送审“不合格”认定。

3.论文送审

教务处按照学科专业聘请相应研究领域的3位校外专家开展论文送审。

4.学校反馈送审结果

教务处于67日前将送审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学院根据送审结果安排后续答辩工作。

三、抽检结果处理

1.名专家评定意见一致认定为“合格”的论文,则认为抽检通过,可进行答辩;

2.有一名专家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学生需修改,导师重审,由学院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3.两名及以上专家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以送审“不合格”认定。学生需修改论文,由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复评,复评意见认定为“合格”的论文,则认为复评通过,可进行答辩;复评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取消学生答辩资格,延期毕业,毕业设计成绩按零分记载答辩前需将复评结果说明提交至教务处。

四、其它

1.请各学院建立本科毕业设计答辩前送审自查制度,要求100%全覆盖。

2.学校抽检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布。

 

联系人:杜阳阳  王贞   联系电话:7396013  7396318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电话:0546-739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