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报送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5 点击数:

为做好2023校级优秀毕业论文选编工作,根据学校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现将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报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应在获得优秀成绩(90分及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进行遴选,由各学院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届本科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的3%。原则上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应不少于1万字,设计类的图纸内容、图纸规格、图纸张数,由学院结合专业要求制定。申请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须在20%(含20%)以内。

2.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原则上一位老师限报一篇。

3.送评的设计(论文)务必为作者原创,要坚决杜绝抄袭剽窃等作假行为的发生;格式要符合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具体见附件1),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学校对各单位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审核,对存在严重抄袭剽窃、不符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论文质量不高等现象的毕业设计(论文)实行一票否决制。

5.对审核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统一编印成册。

二、基本程序

1.由指导教师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向学校推荐,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格式修改,见附件1)、论文检测报告(简版)电子版。

2.各单位需安排相关人员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排名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3.全部材料上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截止时间为6月16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教务处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杜阳阳  王贞  

联系电话:7396013  739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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