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菁英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本学期应对“菁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第二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参加“菁英计划”的青年教师及其指导教师。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各学院自行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应包括:
(一)检查导师与青年教师指导与学习总结材料;青年教师一门课程的手写教案、作业、试卷存档资料;导师与青年教师第3学期的听课记录。
(二)检查青年教师撰写教改论文,指导学科竞赛、大创项目、优秀毕业论文等工作支撑材料。
(三)检查青年教师参加教改项目研究,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的支撑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7月15日前完成考核,并将《“菁英计划”考核表(第二次)》(“菁英计划”实施意见附件9)和《“菁英计划”第二次考核结果汇总表》(“菁英计划”实施意见附件10)报送教务处306室。
联系人:贾伟玲 王贞
电话:7396875 7396318
教务处
2020年6月3日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