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室借用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申请及审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11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教室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为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室借用管理,即日起教室借用申请及审批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用范围

1. 教室仅供校内单位和师生使用;面向校外人员确需借用教室的,须提前报相关单位审批;禁止其它社会培训机构利用教室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

2. 教室借用仅面向我校教职工,学生活动借用教室须由辅导员或指导教师办理手续,禁止任何班级或社团私下占用教室开会或集体自习;教师应妥善保管个人教务系统账号,不得将账号交给他人进行教室借用。

二、借用步骤

线上教室借用流程分为“教室借用”和“申请表填报打印与交付”两个步骤:

1.为避免同一教室同一时间被不同部门占用而产生冲突,借用人须首先按照《附件1:教务系统-空闲教室查询及借用流程》在“教务系统”中根据使用需求查询出符合条件的空闲教室并进行借用操作;

2.按照《附件2:一站式服务大厅-教室借用申请表填报打印流程》在一站式服务平台中填报教室借用申请表,待审核完毕后打印交付教学楼值班室和多媒体管理办公室(使用多媒体时),至此借用流程结束。

三、借用要求

1.借用教室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手续,如实详细填写使用用途,不得以与实际用途无关的理由申请借用,对类似于“开会”、“讲座”、“宣讲”等标注不清楚、不具体的,一律不予批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教室用途;不得假借教学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等名义申请教室;不得将借用教室转借(租)给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四、其他说明

1.教室借用发生冲突时,以“教务系统”中的实际借用情况为准;

2.教务处将不定期开展教室使用情况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教室,或违规使用教室者,教务处有权终止其教室的使用,并追究其责任;

3.教室管理是教学秩序稳定的重要保障,请各单位准确掌握教室借用情况,审批做全做细,规范、合理、充分地利用教室资源。

 

 

其他未尽事宜、违规使用教室举报电话0546-7396881

 

 

教务处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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