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山东省高等学院课程联盟下发的《关于组织2020-2021 学年第 2 学期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平台上线课程选课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的选课工作,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
省课程联盟平台上线的课程分为A类(联盟通选课)、B1(工科教育联盟类)、B2(师范教育联盟类)、B3(新建本科高校联盟类)、B4(医科教育联盟类)共五类课程,我校属于工科教育联盟(B1)类。
二、选课要求
各学院应根据2020-2021-2学期专业开设的课程(以下称为“专业课程”),组织课程负责人认真审核上线课程清单(附件2,以下称为“平台课程”),原则上应将B1类中课程名称相近、课程性质相符、能够适应我校学生培养需求的不少于1/3 的“平台课程”列为“专业课程”的课内内容(理论内容)或课外内容(教辅、补充内容)。
1.将“平台课程”作为“专业课程”课内内容的,任课教师可结合“平台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即将“平台课程”作为“专业课程”的理论内容,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学完成,线下课堂任课教师不再讲授理论内容,重点开展理论内容的运用、拓展等教学活动;要提前做好学生线上自学与线下课堂的进度衔接,及时做好线上自学的辅导、答疑和讨论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线上测验、考试等,线上考试成绩必须纳入课程的总成绩内,成绩比例由任课教师自主设置,并负责将线上成绩和线下成绩合并后录入教务系统;涉及教学内容、见面课等相关问题,任课教师可与线上主讲教师直接沟通解决。
学校鼓励任课教师选用“平台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既可以为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打基础,还可以为自建在线课程积累经验;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的课程,在传统课堂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依据线上辅导、答疑、讨论数据和线下教学教学活动开展效果及学生评价等情况,可增加20%-50%的主讲教师教学工作量。
2.将“平台课程”作为“专业课程”课外辅导或补充内容的,任课教师可不对“平台课程”的学习做硬性要求,只负责推荐给学生,由学生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学习即可。
三、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的选课数据汇总后填写《山东省高校课程联盟平台上线课程选课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12月2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电话:7396881。
教务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