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在职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10 点击数:

各学院:

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的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仔细核对教学安排表,务必做到实验、实习、见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活动安排落实到人。同一门课、同一个班的教学安排中有多位任课教师的,请在计算时按学时或学生人数等进行拆分。

2、请各系(部)使用并保存各自的计算模板,不得修改相关公式。各学院统计完成后,请将《在职教师工作量汇总表》(具体格式参见附件)及各系(部)使用的计算模板一并上交审核。电子版发邮箱000424@slcupc.edu.cn截止时间为12月24日17:00,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再上交纸质版。

3、请确保教学安排中的信息准确,今后职称评审教学工作方面相关数据将以系统内数据为准。

教务处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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