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1届毕业生重修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05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本学期教学安排,2021届毕业生重修课程已在教务系统中生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

开课时间统一为第6周到第12周,请于5月30日之前完成课程考核和成绩录入。

具体教学任务安排可通过教务系统中“教务运行-开课安排管理-教学安排管理”查找到相关课程,其中学年学期选择“2020-2021-2”,通知单类别选择“重修”,如下图。

对于其中分组名为“毕业生重修”的课程,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授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和方式。

确定后首先安排授课教师,然后勾选相关课程将其“排课标记”修改为“是”,再将其转到对应的排课系统,即可开始安排课表。

二、相关数据上报

学院安排完所有毕业生重修课程教师和课表后,请按照《2021届毕业生重修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表》(附件)格式汇总相关信息,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208室。

三、通知师生上课

《2021届毕业生重修课程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表》经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学生所在院请通知学生按课表上课,教师所在院请通知教师核实上课学生名单并按安排进行授课。

四、其他说明

“教学任务安排”时间:4月6日-4月13日

“相关数据上报”时间:4月14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546-7396881

教务处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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