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对本学期在校生的选课学分进行核对,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核对时间
4月28日—5月10日
2.核对方法
(1)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学生选课管理——选课情况分析——选课学分统计,导出学生选课学分统计表,根据模板(附件1)进行整理下发。
(2)学生根据教学安排表、课程表、培养方案、成绩单对选课学分进行核对确认。
(3)查询无异议的学生,在选课学分统计表中签字确认。
(4)对选课学分有异议的学生,将情况反馈给学院,学院进行处理后,在实修学分栏填写实际学分后由学生签字确认。学生反馈后,如学院无法解决,学生本人填写《选课学分修改申请表》(附件2),由学院将名单汇总(附件3)到教务处。
3.注意事项
(1)本次核对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学分数据,将作为学费结算依据。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在校生逐一核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如确需他人代签,务必备注“委托***代签”,后期如有问题,责任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共同承担。逾期无故不签字的,默认该生选课学分无误。
(3)对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的学生,可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由学院对学生网上确认的材料进行留存,并在本人签字栏由学院标注“确认无误,材料已留存”。
(4)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选课结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收取学分学费。
4.结果提交
提交材料:选课学分统计确认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选课学分修改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及选课学分修改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
提交时间及地点:请在5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