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07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已经在教务系统中生成,请各单位及时查询并完成教学任务安排。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任务核对及下发

各学院从教务系统【教务运行】→【开课安排管理】→【教学安排管理】中,查询本学院的教学任务,根据培养方案核对专业班级及课程,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任务下。若有遗漏,请及时与教务科(0546-7396881)联系。

二、教学安排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各专业培养方案。各学院负责本单位开设课程的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严格对照培养方案认真审核。

2.统筹均衡师生任务量。各学院要对本单位开设的课程进行统筹安排,确保教师及学生的课程任务量在整个学期相对均衡。所有理论课程均应按照排课周期进行安排,即:整个学期(1-17周)、前半学期(1-9周)和后半学期(10-17周)。第18周为考试周,全校停课考试不排课。如确有原因不能均衡排课的,学院须提交申请说明情况,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

3.确保教学安排录入准确。名教师合上课程,请在对应教学任务中为每位教师指定授课类别、周次、周学时

4.预留学生自主发展时间。除因教学资源紧张或课程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周二下午和周六周日不安排教学活动。

5.不得随意合拆班。课程编码、学时、培养层次、校区都相同的班级根据教学需要可以合班上课,合班情况请在教学安排表中标注清楚。原则上不进行跨学院、跨年级合班,此外不同属性、不同学时的课程禁止合班,以免造成混乱。为了避免排课冲突,同一专业合班情况在所有课程中应保持统一

6.课程如需分组进行,请将学生分配到指定组别,并为每组分配教师。

三、教学安排表的录入

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将安排录入教务系统,具体要求及步骤如下:

1.进入教务系统,依次点击【教务运行】→【开课安排管理】→【教学安排管理】,【学年学期】选择“2022-2023-1”,点击【查询】按钮进入具体安排界面。

2.进行课程操作前首先根据需要做“合拆班”。然后按照教学计划修改【讲课学时周次】、【上机学时周次】、【实验学时周次】或【实践学时周次】。

3.“合拆班”完成后,再右键点击【安排】进行课程安排的录入。以下几点需特别注意:

(1)课程的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或者上机学时所对应的各个选项进行分别输入。

系统对应的“理论学时”、“上机学时”等一般由系统依据计划自动生成,没有生成的可点击【增加安排】,注意选择相应的【类别】。对每一条安排进行编辑时,要首先将【是否要排课】勾选。

(2)教师的具体周次及学时的安排,点击【周次/学时】按钮(不能直接输入),上课周次在对应周次选项上打勾。对于规则周学时的课程,将周学时输入;对于不规则学时课程,将【使用规则周学时】的勾去掉,然后在对应下方的周次上输入对应学时,最后点击【计算】按钮,如学时符合要求,点击【确定】按钮。此外,需要对课程的

(3)功能区必须选择!普通授课请选择“多媒体教室”,上机请选择“计算机机房”,语音课程请选择“语音室”,请注意区分校区。普通授课的教学楼及教室可不选择,其他课程必须要具体到教室,例如:音、体、美、制图、舞蹈等课程,必须具体到专用教室;实验课要具体到对应的实验室。

(4)连排节数一般为2,需要3节连排的课程请提前报教务处审批。

(5)因涉及到工作量计算,请各学院录入时务必保证学时的准确,确定不开的课程在系统中删除。

四、其他要求

1.2021级涉及专业大类分流的专业,开学第一周不安排专业课程,只安排通识教育必修课程。2022级新生第四周开始上课。

2.各学院于6月1517:00完成教学安排录入和审核。

3.各专业如有实习实训周的,可在6月10日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告知其他学院。

4.请各学院依照系统中已生成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根据开课需求进行教学安排。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请根据实际开课需要修改【排课人数】;

(2)请将【讲课学时周次】统一设置为“2-17”;

(3)一学期每名教师承担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不多于2门次。

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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