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3至24日。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1.除考查课外所有理论课的考试(含重修)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务处安排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并注明所需监考教师所在学院,由学院确定具体监考人员名单,反馈给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无误后进行正式下发。
2.其他课程。通识教育必修的体育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实验课程等其他课程的考试(含重修)经教务处审批后由开课学院统一组织安排。提前结课课程的考试(含重修)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考试由开课学院报教务处批准后,由开课学院组织安排。请各学院于2022年6月5日17时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的考试安排纸质版及电子版。
3.考务工作。期末考试期间考务组设在石大校区四教4101和师专校区新教107。试题由开课学院指派专人(一般为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或课程组成员)于考前40分钟送至考务组,做好试卷领取时间、领取人等分发记录,在考试结束后派专人将考试试卷取回。为了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送卷时学院送题人员必须将试卷送到本考场监考人员手中,收卷时主、副监考必须将试卷交接给原送题人员后再离开,试卷不得交予其他人员代管。英语课程听力考试环节由基础科学学院安排。重修学生随教学班考试,各开课学院在签印试卷时,需考虑本门课程的重修人数,确保试卷份数准确无误。试卷袋中应有试题材料、考场情况登记表(1张/科目)、重修学生签到表。
二、试题命制及审查
1.命题。试卷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按照OBE理念和要求,注重形成性评价、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知识和技能并重,根据课程目标、学生特点、考核目的不同,针对学生认知程度的差异,合理优化考试内容,重点考察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工科专业,要注重对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培养成效作出考查。 全校性公共课程及学科基础课程应逐步建立试题库,实行教考分离。凡教学内容、学时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无特殊要求的试题,必须按学校统一格式印制。考试命题须有合理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同一门课程与前三届(次)考试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部分和提高(扩展)部分都应占有一定的比例。命题题型应规范、搭配合理。内容要用词恰当,文字简明,表达意思确切,格式布局合理,便于学生解答。根据考核内容的要求,确定题型及其比例。各门课程应准备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及其参考答案、评分标准,A、B试卷题目重复率一般不高于20%。课程考试试题默认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如有不同,务必在试题封面上注明。
2.审查。命题教师须在考试前2周完成命题工作,经试做后,将A、B两套试卷及其评分标准、参考答案一并提交至系(教研室)主任,不得委托他人,更不能指派学生办理。系(教研室)主任应在接到试卷1周内组织完成对试卷的审定。审定中发现的问题,命题教师必须及时整改。对于命题质量不高、题型不规范的试卷,必须重新命制。
三、试卷印刷
试卷经学院审核后,方可付印。学校所有课程考试试卷一律在学校指定地点统一印刷并装订。开课学院负责在考试前1周内完成印刷清点工作。
试卷印刷模板要求字迹清晰,准确无误。付印前必须认真填写试卷付印单,主要内容包括试卷页数、试卷份数、考试科目、送印学院、任课教师、送印时间、要求完成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由命题教师持试卷送印单亲自送至印制单位。
四、试卷交接与保管
试卷的交接与保管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试卷在印制场所、保管场所和考场之间的流转要严格履行试卷交接登记手续,并填写试卷交接及领取记录表。
在试卷印制场所领取试卷时严格按照“谁付印,谁领取”的原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领取时须持有关手续并出示本人证件,不能代领,严禁指派学生送、取试卷。交接时双方要认真核对考试科目、试卷数量,确保无误。
五、监考巡考
1.监考安排。所有考试均须安排监考。考生在80人以下的考场,应安排2人监考;80人以上的考场,必须有3人或3人以上监考。监考安排必须落实到人,各学院负责向监考人员发出监考通知,明确监考任务。毕业班辅导员及教学秘书不安排监考。
2.监考要求。监考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场清理等准备工作。开考前将考试科目、时间、座次排布写在黑板上,要求考生将规定以外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安排考生就座,宣读考场纪律,检查考生证件,核对考试人数。
发放试卷时,须逐份发放至考生手中,禁止由考生传递试卷。考试开始,允许考生答题。
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证件和试卷上填写的姓名,如有不符,应立即查处。认真检查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对违反考场规则的考生,令其退出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警告;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须立即予以制止,收回其试卷并暂扣作弊的材料、工具等物证,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后,将其清理出考场。考生拒不签字的,监考人员应在记录表中予以说明。
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回收并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监考人员要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对缺考、违纪、作弊的考生及主要情节应作明确的记录和认定。
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
3.巡考。各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巡考,检查学院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教务处组织专门巡视组,对所有考场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及时向全校通报。巡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须佩戴证件,并注意巡考阶段,以不打扰考生考试为前提。
4.督考。学校组织考试工作督考组,对期末考试进行全程督考,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保密制度
1.命题和审核人员的保密
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和暗示试题内容。学生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考前均属学校绝密文件,凡考前接触过试卷的人员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试卷命题均须脱机、单机操作,不得网上传递,避免与课件混在一起带入课堂。命题教师、试做教师、审核教师严禁直接或间接地对考生透露试卷内容,严禁考前对外交流、摘录、传阅试题内容,泄漏试卷有关信息。谁命题、谁负责,责任到人。
命题教师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拟定、阅示和打印试卷。
2.试卷交接、运送及评阅的保密
印刷机构工作人员要核实确认领卷人身份,不准托人领取或捎带。严禁携带试卷出入公共场所。领、送试卷时,做到试卷不离人。
试卷从印刷单位领取后,各学院要安排专用房间进行试卷保存和发放,并设专人负责。在试卷的封装、发放过程,要确保至少2人以上人员同时在场。
阅卷场所要求门窗完好、安全系数高,阅卷期间切忌敞门空场离人,注意随手锁门。
3.其他要求
命题教师和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试卷保密的有关规定,严防试题泄露、确保试卷安全。如发生试卷遗失、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事故,应当立即报告教务处,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阅卷要求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完成阅卷及成绩综合评定工作,按学校要求完成成绩的网上录入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延迟上报时,须经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
阅卷工作必须在开课学院组织安排下,组成至少2人以上的阅卷小组,统考课程必须实行流水阅卷。禁止将试卷带离学校批阅或存放。
阅卷开始之前,需认真阅读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真正做到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避免出现漏判、错判和随意减分、加分现象,分数统计应准确无误。
阅卷须使用红色笔。阅卷时每大题题号左上角得分栏应填写得分,各小题注明减分,核减分数应做出相应符号表明因何减分。一份试卷评阅完毕,阅卷教师必须对每题的得分进行认真复核,无误后将各大题得分以及总分记入试卷总成绩栏内,并签上姓名。记分用阿拉伯数字,要准确、工整、清楚。
成绩如需要更正,应在原来成绩上划一横线,另写正确的成绩。更正后要有更正人签名。
阅卷教师如发现答卷中有严重政治错误,应将试卷报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经集体讨论审定,确认后在有错误的地方作“= = = =”记号,在试卷的成绩栏记“×”号,报教务处处理。
如发现雷同试卷(包括字迹前后不一致),阅卷教师应将试卷报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确认后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雷同试卷的学生按考试作弊处理。
全部试卷评阅完毕,阅卷小组要组织对试卷进行复查,确保各大题得分和试卷总成绩栏的分数一致。如发现错评、漏评、宽严不当、记分错误、统分错误、试卷总成绩与卷面得分不一致等情况,要及时通知阅卷教师改正,改正后由阅卷教师、复查人签字。
八、成绩录入及资料归档
1.成绩录入。各开课单位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学生成绩的网上录入和审核工作,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各门课程的成绩单报送工作。成绩单经开课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按照专业、班级顺序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考试课程成绩单一式3份(教务处1份,学生所在院1份,试卷建档1份)。各学院要严格管理试卷分拣、阅卷评分和成绩录入过程,杜绝错、漏现象的发生,对重修课程成绩加强复审和录检过程管理。
2.试卷核查。学生成绩录入上报后,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核查试卷。学生查卷须在下一学期开学1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教务处批准后,由阅卷教师和开课学院及教务处人员共同负责核查。经核查,确系阅卷教师评判有误,需更正成绩的,由阅卷教师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经开课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在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上更正,阅卷教师、系主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
3.资料归档。各学院要加强试卷分析及总结,做好相关教学资料的整理及存档工作,对考试成绩评定有特殊情况的必须附有相关的资料说明。
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科学的考试,有利于良好学风的培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要求,严肃考生纪律,以考风促学风,以学风促教风,真正发挥考试的检测和导向作用。
九、强化部门联动,做好考试保障
1.落实考试工作。各学院要组织召开考试领导小组、命题教师、监考人员、学生等不同层面的会议,明确考试要求,严肃考试纪律。要合理安排监考人员,认真落实监考任务。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总结应包括平时结课考试情况、期末考试情况、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等。考试总结报告须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于7月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8026@sdipct.edu.cn。
2.营造考试氛围。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等有关部门要围绕“诚信、考风考纪、警示”三大主题做好对学生的诚信教育,通过发布诚信考试倡议书,张贴考试宣传标语,播报考试纪律,公开违纪案例等,帮助广大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自觉维护考试的严肃性,营造严肃和谐、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妥善处理考试期间可能产生的舆情等状况
3.净化考试环境。期末考试期间,网络信息中心要按时开启信号屏蔽,消除隐患,净化考试环境;要做好视频监考教室、机房的维护;要对所有考场进行监控并录像。后勤服务中心要对各教学楼桌椅、照明等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卫生;资产设备处考前对学校文印店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严禁打印、复印试卷,严禁出售往年试题或传播与试题相关的资料。
教务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