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严格考务规范,压紧压实责任,确保考试正常秩序,检测考试对人才培养、教学质量的促进保障实效,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考试工作专项检查与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省领导关于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试管理,强化统筹协调,促进考核实效,扎实推进我校考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开设课程的全部考试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重点
专项检查与整治行动重点内容为“八查”,即:检查考试组织、检查考试方式、检查试卷命题、检查试卷印制、检查试卷评阅、检查考试建档、检查考试保密、检查宣传教育。
(一)检查考试组织。主要包括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各个岗位责任分工是否明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是否科学合理,监考任务通知与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考试方式。是否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以及教学要求确定考试方式,平时成绩评定标准与落实情况,学院对考试方式进行审核备案情况,考试方式提前告知学生是否落实等。
(三)检查试卷命题。试卷命题是否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考查重点是否包含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思维能力,试题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是否合理(考试交卷时间统计与原因分析),命题能否评价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通识教育课程是否有试题库,同一门课程与前三届(次)考试试题重复率、AB卷重复率是否高于20%,命题教师能否在考试前2周完成命题工作,系(教研室)在接到试卷1周内组织完成对试卷的试做与审定情况等。
(四)检查试卷印制。考试试卷是否在学校指定地点统一印刷并装订,试卷印制格式是否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标准执行等。
(五)检查试卷评阅。开课学院是否对每一门课程组织至少2人的阅卷小组,统考课程是否实行流水阅卷,阅卷是否在学院指定地点完成,是否认真阅读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并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评阅批注是否规范,试卷评阅完毕阅卷小组对试卷进行复查情况,是否出现错评、漏评、宽严不当、记分错误、统分错误、试卷总成绩与卷面得分不一致情况等。
(六)检查考试建档。学院是否有专人负责建档工作,是否有专用试卷存档地点,试卷各项建档材料是否规范齐全等。
(七)检查考试保密。学院在试卷命题、印制、交接、运输、评阅等环节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八)检查宣传教育。学院开展诚信教育情况,工作人员纪律警示教育,监考人员职责培训与“一二·一”监考工作法推广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9月23日至9月26日)。各学院应成立专项行动检查组,依据学院实际,对照第三条中所列检查重点逐一进行自查。在9月26日11点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报告与问题查摆台账(台账模板见附件)送交教务处。
(二)督查阶段(9月27日至9月30日)。教务处联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各学院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整改阶段(9月26日至10月16日)。专项行动督查组将检查情况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应逐项落实,立行立改,并形成整改落实报告。各学院在10月17日11前将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送交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考试工作专项检查与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推进行动。检查结果应提供详实数据支撑,反映考试工作中真实存在的各项问题,不能怕麻烦、走过场,不能弄虚作假。
(二)压实责任。各学院要主动担当作为,把好关口,定期调度,把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分解到人,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压紧压实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每项工作可检查、可评估。
(三)务求实效。坚持落实整治任务与推进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整治与业务双驱动、双促进,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考试工作长效机制,增强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教务处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