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处将于近期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19年度立项目前尚未结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项要求
(一)根据《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山石院发〔2022〕66号)文件的要求,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验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按申报计划完成了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改革前后效果对比明显;
2.教研项目取得的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预期成果相符,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成果要达到国内、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二)参加此次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报《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交由所在单位汇总,于8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所有结项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报送时间开学后另行通知。
(三)结项验收报告书(除封面外)和研究报告须A4纸双面打印,其他材料单、双面打印皆可。所有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结项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提供Word版,成果支撑材料清单、结项验收项目汇总表提供Excel版,其他支撑材料提供PDF版。
(四)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项验收,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
(五)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项,须提交《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改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4,一式3份),由各单位汇总,8月27日前一并报送教务处。
三、材料报送
(一)《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1,一式2份);
(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2,一式3份);
(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一式3份);
(四)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支撑材料清单(附件3,一式1份);
(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支撑材料(1份);
(六)项目研究的其他相关材料(1份)。
四、其他要求
(一)为保证研究项目质量,请各单位做好校级教改项目结项的组织工作,请各项目组按照结项时间安排,做好结项准备。项目组提供的成果支撑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结项资格。
(二)各项目组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未扎实开展研究和改革工作、在教学实践等方面未取得实际效果的项目,将不予通过验收。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名单。
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胡霖,王贞 联系电话:7396881,7396318。
教务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