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取得的经验成果,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成效。
(二)申报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型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三)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原则上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本次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四)申报成果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真实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创新点,实践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
(五)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持人原则上还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
(六)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整合凝练,联合申报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高水平成果。
(七)已获历届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在原有基础上无重大突破,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三、奖项设置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一等奖中遴选彰显学校特色、有理论创新、实践效果显著、可操作性强、推广前景好的教学成果授予特等奖。
四、成果评审
(一)评审原则
1.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3.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1.凡符合教学成果申报条件的,由主持人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各学院、部门应结合教学成果培育工作计划,统筹做好本次教学成果奖推荐。对本单位申报项目应逐一进行论证,排序择优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各单位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前,须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不少于2次的申报专项指导,保证推荐项目质量。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授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
(二)《成果总结报告》(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单独成册。《成果总结报告》应当写成介绍性的成果总结,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正文内容所用字型为仿宋4号字。
(三)支撑佐证材料(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单独成册。提交佐证材料应包括教学成果项目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四)《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必须对推荐成果进行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单位内部项目论证会议照片和会议纪要(含论证专家及参会人员签字)、每个项目不少于2次专家专项指导记录(时间、方式、地点、提出的主要问题及修改结果等)。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
以上申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8月20日前将电子版(以“***(单位全称,如石油工程学院)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命名)、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306室。需签字、盖章处打印复印无效,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霖、王贞
联系电话:7396881、7396318。
教务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