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建设质量,近期将对我校在研校级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本阶段完成的工作,项目研究的进度、研究计划执行情况,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对哪些研究内容作了必要调整和变动,哪些研究内容未按计划完成,有何原因等;
(二)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发表时间、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引用、转载或获奖情况,取得效益等;
(三)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学校支持经费额度,已有经费的使用情况和下一阶段经费安排计划等;
(四)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包括下一阶段计划开展研究的内容,预期实现目标,完成时间等;
(五)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特别是影响计划完成的主要原因,以及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哪些措施等。
三、检查方式
(一)由项目所在学院(单位)组织各项目组进行自查,项目组在自查的基础上,填报《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1),并提交阶段性成果。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以审查材料或现场汇报的方式进行中期检查。
四、材料报送及其他
(一)项目所在单位将各项目组的材料进行汇总,填报《2025年度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统一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中期报告书3份,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1份,阶段性成果1份等)于10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63767876@qq.com。
(二)不按规定报送中期检查材料或研究进展缓慢、经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冻结项目经费使用,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撤销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联 系 人:胡霖,王贞
联系电话:7396881,7396318
教务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