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7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4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及范围

(一)立项原则。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立项范围。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学科专业调整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高等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具体可参照附件1

二、立项类别及条件

(一)立项类别

2024校级教研项目按照选题价值和预期成果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大项目。指着眼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的前沿领域,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组织形式、体制机制重构等方面,研究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取得创新性、示范性成果的研究项目。

2.重点项目。指针对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全局性意义、取得实质性成效、具有普遍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3.一般项目。指适应本科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更新教育理念、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研究项目,创新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二)立项条件

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

2.具有扎实的教学改革基础,以及较强的研究、实施力量;

3.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方案可行、有效;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项目负责人限 1 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一般项目负责人在教学或教学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 3 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5 年以上,近 3 年课堂教学不少于 96 学时/学年(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超过 5 人(含负责人),重大项目主要参与者不超过 10人(含负责人),联合申报(主要指跨学院)原则上不超过 10人(含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限主持1项校级教研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校级教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在研校级教研项目,2024年如果不能按期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校级教研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程序分为教师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三个环节。

(一)教师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应集中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根据项目研究价值和预期成果等进行排序,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教学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统一向学校推荐。各单位要加强教改项目规划,结合高等教育热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公示评审结果,确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的研究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推广、经费使用等事项按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山石院发〔2022〕66 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材料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3份word电子版文件

2.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1excel电子版文件

3.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单独装订成册,pdf扫描版文件)

各单位将汇总材料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至教教研科。联系人:胡霖、王贞,联系电话:73968817396318。

(三)申报截止时间。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4517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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