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及范围
(一)立项原则。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立项范围。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学科专业调整、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高等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具体可参照附件1)
二、立项类别及条件
(一)立项类别
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按照选题价值和预期成果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大项目。指着眼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的前沿领域,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组织形式、体制机制重构等方面,研究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取得创新性、示范性成果的研究项目。
2.重点项目。指针对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全局性意义、取得实质性成效、具有普遍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3.一般项目。指适应本科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更新教育理念、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研究项目,创新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二)立项条件
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
2.具有扎实的教学改革基础,以及较强的研究、实施力量;
3.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方案可行、有效;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项目负责人限 1 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在教学或教学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 3 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5 年以上,近 3 年课堂教学不少于 96 学时/学年(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超过 5 人(含负责人),重大项目主要参与者不超过 10人(含负责人),联合申报(主要指跨学院)原则上不超过 10人(含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限主持1项校级教研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校级教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在研校级教研项目,2024年如果不能按期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校级教研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程序分为教师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三个环节。
(一)教师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应集中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根据项目研究价值和预期成果等进行排序,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教学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统一向学校推荐。各单位要加强教改项目规划,结合高等教育热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公示评审结果,确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的研究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推广、经费使用等事项按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山石院发〔2022〕66 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材料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立项申请书(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3份,word电子版文件);
2.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excel电子版文件);
3.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单独装订成册,pdf扫描版文件)。
请各单位将汇总材料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胡霖、王贞,联系电话:7396881、7396318。
(三)申报截止时间。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