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各教学实验室(含实训室)内教学材料和运行材料的存档工作,体现学校对实验室管理的重视,同时便于合格评估专家查阅资料,现将具体存档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制度上墙
各学院要进一步规范教学实验室日常管理运行,确保每个教学实验室相关制度上墙,较为复杂的仪器设备需明确使用流程及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教学资料存档
(一)存档范围
近三个学期实验(上机)课程材料。
(二)存放形式
铁皮柜(上半层有透明玻璃),按类分开,分别放入档案盒。
(三)材料清单
1.本实验室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2.本实验室所开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3.本实验室承担课程和实验项目清单(要有具体信息,如课程名称、学时、上课人数、实验项目名称、实验项目学时、实验项目类型、授课人等);
4.三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和汇总表;
5.本实验室所开实验课程指导书(讲义);
6.本实验室所开实验课程学生实验报告(设计图)等过程材料(专家入校时放入,平时放在档案室);
7.本实验室所开实验课程考核评价标准(方案);
8.本实验室所开实验课程成绩单(专家入校时放入,平时放在档案室);
9.实验室开放记录;
10.开放实验项目清单;
11.其他相关教学材料(如毕业设计、大创项目、学科竞赛等);
三、运行资料存档
(一)存档范围
近三个学期实验实训室运行材料。
(二)存放形式
与教学材料存档形式一致,可放在一个柜子里。
(三)材料清单
1.本实验室管理制度;
2.实验室运行记录本;
3.仪器设备清单;
4.实验耗材清单;
5.危险源信息统计表;
6.安全检查记录;
7.一站式服务大厅实验室设备维修记录表;
8.学生安全教育记录;
9.实验室卫生打扫记录表;
10.其他相关运行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实验室是合格评估必查的教学场所,各学院及各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
(二)各实验室负责人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各学院于12月18日前完成全面自查。
(三)教务处、国资处将于12月20日前进行联合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杜阳阳,王亚萍 联系电话:7396013, 7396165
教务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