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类教学资料与课程考核存档资料的规范性,提升教学质量,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和专家组的检查反馈,现决定开展课程考核存档资料与实践类教学资料全面检查及整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存档资料
1.检查范围
2023-2024-1学期、2023-2024-2学期课程考核目录(附件1-1)中的全部课程。
2.检查内容
2023-2024-1学期依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考试管理规定》执行,2023-2024-2学期依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期末考核命题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试卷批阅规范(试行)》、《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归档规范》(试行)执行。
3.检查材料
2023-2024-1学期结课考核存档材料,2023-2024-2学期过程性考核存档材料和结课考核存档材料。
二、实践类教学资料
(一)实验(上机)教学检查
1.检查范围
2023-2024-1学期、2023-2024-2学期、2024-2025-1学期开设的课内实验(上机)、独立设置实验(上机)课(见附件1-2,此表从系统导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检查内容
根据教学合格评估要求,实验教学主要检查实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三性实验项目设置情况、实验开出率、实验室运行记录、考核评价方案(标准)合理性、教学指导书(讲义)编制、过程性评价资料(如实验报告、设计图等)的批阅情况等。
3.检查材料
(1)实验教学课程大纲,
(2)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3)三性实验项目认定申请表和汇总表,
(4)实验项目开出情况统计表,
(5)实验室利用情况统计表,
(6)实验室运行记录表,
(7)课程考核评价方案(标准),
(8)课程教学指导书(讲义),
(9)课程学生实验报告、设计图等过程性评价资料,
(10)课程成绩单。
(二)实习实训检查
1.检查范围
2023-2024-1学期、2023-2024-2学期、2024-2025-1学期开设的实习实训课程(见附件1-2,此表从系统导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所有实践教学基地材料。
2.检查内容
实习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过程性评价材料(如日志、周志、实习报告等)的批阅情况、考核评价方案(标准)的合理性、安全协议书等;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所有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实习协议、走访记录以及其他合作内容、实践教学基地考察材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等。
3.检查材料
(1)课程材料:
包括学院实习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实习教学计划安排表,实习课程教学大纲,实习课程一站式服务平台里的教学计划、教学日历、预算表、结算表、课程总结,实习课程考核评价方案或标准(须体现学校和企业共同考核),实习课程日志(周志)、实习报告等过程性评价材料,实习课程成绩单,实习协议书,实习安全协议书,实习指导书(讲义),实习工作方案(教学工作安排表),校内外指导教师安排,实习校外指导教师备案表或聘任文件,教师看望或指导学生记录,购买保险记录。
(2)实习基地材料:
包括所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及一览表(放入档案盒),实习企业有关实习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含教学管理和安全管理等),企业指导教师工作安排表,与基地合作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如毕业论文(设计)、学科竞赛、大学生课外活动等。
(3)供专家考察的实践教学基地:
按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校外实习基地考察迎评工作方案》中的要求提供材料,汇编成册,打印胶装,每个考察基地一个档案盒。
(三)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1.检查范围
2023届、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相关材料(见附件1-2)。
2.检查内容
毕业论文及手册的质量和规范性;学院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学院过程性材料的充分性。
3.检查材料
(1)2023届和2024届毕业论文选题一览表、学生论文和手册等,
(2)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文件(含领导小组构成、针对性的管理细则、实施方案、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的要求等),
(3)2023届和2024届学院毕业设计工作计划(时长不得少于培养方案周数,各阶段时间节点要与手册中的时间点相对应),
(4)2023届和2024届学院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材料(含通知、抽检名单、抽检结果、反馈意见等),
(5)2023届和2024届学院校外指导教师聘任或公示文件(学院红头文件或签字盖章公示文件),
(6)2023届和2024届学院毕业论文选题质量审查材料(含通知、选题质量检查表等),
(7)2023届和2024届学院毕业论文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
(8)2023届和2024届学院毕业设计评阅工作安排资料,
(9)2023届和2024届学院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安排资料,
(10)2023届和2024届各专业毕业论文评价标准(与培养目标对应、体现专业特性和OBE理念),
(11)2023届和2024届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单(每个教学班一个),
(12)2023届和2024届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13)2023届和2024届学院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三、进度安排
(一)自查与整改阶段(12月18日前):
课程考核资料存档专业课类,实践教学资料以课程或指导教师为单位自查,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自查。公共课类,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自查。此次检查,石油工业概论、普通化学、工程制图、程序设计语言(C)计入专业课类。
(二)学院交叉互查阶段(12月19日-25日):
被查学院 | 检查学院 | 检查地点、时间 | 要求 |
石工 | 数科 | 检查地点为各学院实践教学资料、课程考核存档资料存档室,检查时间由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沟通确认。 | 1. 专业类课程考核资料采用学院互查的方式。公共课类由学生所在院进行二审。 2. 互查时,被查学院/系(部)须由专人进行相关材料的说明。 |
化工 | 石工 |
智控 | 化工 |
经法 | 医护 |
教媒 | 经法 |
数科 | 智控 |
医护 | 教媒 |
(三)第一轮学校抽查阶段(12月26日-31日):
督导员、校内专家对资料进行现场抽查。
(四)第二轮学校抽查阶段(时间待定)
四、相关说明
(一)自查及整改要求
1.检查材料均为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的重要支撑,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及整改工作。
2.各学院须在自查及整改阶段结束一天内,提交学院自查整改报告(附件3)。
3.即查即改的问题要在学院互查前全部整改完毕。
(二)学院交叉互查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完成《互查情况汇总表表》(附件4-1、附件4-2、附件4-3、附件4-4)。
2.被查学院材料务必准备齐全,检查学院务必深入细节。检查结束一天内,须提交学院互查整改报告(附件5),报告中问题反馈要清晰准确,图文并茂。
(三)资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附件3、附件5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1~4、附件4-1~4仅需要提交纸质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资料上交实践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08),电子版发送教务处杜阳阳老师;课程考核资料上交教务科(大学生活动中心206),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彭亚捷老师,邮箱:2016023@sdipct.edu.cn。
课程考核资料联系人:
彭亚捷 王劲松 联系电话:7396329 7396011
实践教学资料联系人:
杜阳阳 杜春安 联系电话:7396013
教务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