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6-03-25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根据2015年度申报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学院将开展对建设期满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5年立项且达到结项要求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程序与要求

1.项目所在教学院(系)组织结项项目的初审。项目组整理项目研究成果,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撰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研究报告》(格式自定)、《结题成果统计表》(附件3),同时整理和汇总相关支撑材料(学术论文、专利证书、实物照片、软件介绍、竞赛获奖证书等相关成果复印件),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院(系)。

在《结题报告书》中列举的项目成果应与报送的项目成果材料附件严格一致,个别不能以附件形式报送的成果材料,请附送有指导教师签字和院(系)盖章的成果证明。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务必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

各教学院(系)组织专家对结项项目进行初审验收。教学院(系)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作品实物演示等方式进行初审验收,并在《结题报告书》中给出意见。

2.学院组成专家组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汇报及答辩结项鉴定。通过学院专家组结项鉴定的项目报主管部门审批,获得审批的项目即可结项。

3.未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需限期整改并延期结项;对于仍不能认真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展缓慢、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学院将予以通报,并冻结项目经费。

三、结项材料

1.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后附支撑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2.研究报告;

3.结题成果统计表;

4.其他支撑材料(一套,属软件资料的须刻录光盘交教学科研处存档);

5.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上述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正面粘贴材料明细(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材料明细等内容)。

四、提交材料时间

结项材料务必以项目所在教学院(系)为单位,于2016年4月12日前报送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杨树林 秦霞    联系电话:7396201  7396212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结题成果统计表.docx



教学科研处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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