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上机)教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5-09-06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实验(上机)课程教学管理,现对2015-2016-1学期实验(上机)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2016-1学期担任实验(上机)课程的教师,需填写《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附件1),于第一周内上交至开课单位,开课单位据此在第四周前完成《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连同《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纸质版1份)以教学院(系)为单位于第四周一并上报至教学科研处秦霞老师处。

二、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时应注意:

1、实验(上机)课程包括: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2)含有实验(上机)环节的课程。

2、基础科学学院要与授课学生所在教学院(系)及时沟通,并在第一周内完成《大学物理实验》的《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同时发送至授课各专业学生所在教学院(系),避免与其他实验课程安排冲突。

3、部分课程的实验(上机)环节的时间、地点(如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文化基础、Access等)已在教务系统课表中有所体现,这些课程的填写可参照教务系统课表。

4、为本单位专业学生及外单位专业学生开设的实验课程,各单位之间需协调沟通好,避免出现时间、地点的冲突。

5、实验(上机)环节安排需在合理的实验室(机房)进行,不得出现该课程具备专业实验室,但实验(上机)环节安排在其他无关实验室进行的情况;实验(上机)时间要根据培养方案及具体的分组情况进行安排,避免出现不合理现象。

6、教学科研处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排定本学期实验课表,实验课表一经排定,指导教师需严格遵照执行,确需调课的需按照学院调课程序办理手续。

7、现代教育技术与设备管理中心将参照《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统计本学期实验耗材,请各单位务必详实准确填写。

各单位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需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不要漏报、错报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及编号;实验室名称填写要准确。

联系人:秦霞  杨树林  联系电话:7396212  7396201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xls

附件2: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xls


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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