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7-03-10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两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

(一)创新训练项目应体现学术性、创新性或实用性;创业训练项目以科技型创业为主,方案设计应注重可行性,符合应用技术型本科生实际水平。

(二)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通常研究课题主要源自于:

1.针对参与开放实验、科技竞赛或社会实践项目中发现的问题而设计的综合性创新实验与实践项目。

2.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教师教科研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

4.学生独立承担的社会、企业委托项目。

5.结合专业特点及个人兴趣的研究项目。

6.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等进一步拓展研究项目。

7.前期创新训练成果或服务开展的创业类项目。

8.其他具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面向全校非毕业年级四年制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本科生,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

(二)项目实行导师制。申报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教学院(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各项目可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创业类项目鼓励实行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

(三)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对跨教学院(系)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四)已申报2015、2016年度大创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新项目,项目组其他成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大创项目。

(五)作为2015、2016年度大创项目的指导教师,若正在指导的项目预测能够按期结项,可作为2017年度新项目的指导教师。

(六)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项目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院(系)。各院(系)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

(二)各单位请于3月28日下午5:00前统一将《申请书》(1式3份)、《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各单位汇总并按重要程度排序)报教学科研处(纸质版、电子版)

五、项目评审

(一)教学院(系)初评。各教学院(系)负责项目审查和专家评审,确定本单位项目名单,按排序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确定校级项目名单。

六、项目资助

经评审通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研究进度及成果给予专项资助。

联系人:杨树林 秦霞    联系电话:7396201  7396881

报送地址:教学科研处208室

附件1: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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