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新生学号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5-09-11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为了维护有序的教学环境,规范学生学号管理工作,现将2015级新生学号编制要求通知如下:

新生学号编制统一采用12位数,第1-4位表示入学年;第5、6位为所在教学院(系)代码;第7、8位代表学历层次,01代表本科,02代表专科,03代表专升本;第9位代表所学专业;第10位代表所在班;第11、12位为学生编号,最好根据学生所在录简表次序编制。

教学院(系)名称

教学院(系)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油气工程学院

01

石油工程

1

油气储运工程

2

资源勘查工程

3

石油工程技术

4

油气储运技术

5

化学工程学院

02

化学工程与工艺

1

应用化学

2

应用化工技术

3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

0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

自动化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6

数控技术

7

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

04

法学

1

市场营销

2

财务管理

3

会计

4

汉语言文学

5

汉语国际教育

6

文秘

7

教育与艺术学院

05

学前教育(本)

1

学前教育(专)

2

视觉传达设计

3

环境设计

4

音乐学

5

基础科学学院

06

英语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信息与计算科学

3

软件工程

4

医学系

07

护理学

1

护理

2

药学

3

教学科研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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