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提高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本学期学校继续组织“菁英计划”实施与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新入职教师“菁英计划”实施工作
各学院根据学校《“菁英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组织新入职教师参加“菁英计划”,并于9月30日前将“菁英计划”导师责任书(附件1)、“菁英计划”登记表(附件2)、“菁英计划”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教务处306,同时报送附件3电子版。
二、组织2020年参加“菁英计划”的教师第一次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方式
各学院自行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应包括:
1.青年教师一年来工作学习情况;对所授课程或拟授课程进行说课、讲课。
2.青年教师手写教案情况,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听课记录(附件4)和导师听课评价表(附件5)。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完成考核,并将“菁英计划”第一次考核表(附件7)和“菁英计划”第一次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报送教务处306室。
联系人:于淼、王贞,电话:7396187、7396318。
教务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