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与评估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科教学督导与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本科学生的评教工作及教师的评学工作;

  3.负责校(院)本科教学各类评估的组织;

  4.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组织协调;

  5.负责专业评估及专业认证的组织协调;

  6.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制上报;

  7.负责制定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实施对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

  8.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46-7396915 7396219 7396207  

 办公地点: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312办公室

 科室成员:迟蕊 谢炜 何蔓 李志强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500号 电话:0546-7396329